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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公布

房天下珠海二手房网  2016-10-09 14:22:00  来源:合肥晚报
[提要]8日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公布。今后在合肥市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宅),都必须先查询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信息,同时,新房二手房查询所需资料和流程略有不同。

   10月2日晚间,合肥版“限购令”新政出台。8日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公布。今后在合肥市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宅),都必须先查询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信息,同时,新房二手房查询所需资料和流程略有不同。

   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也要查询

   根据合肥限购新政的要求,合肥市户籍居民有两套房产的不许再购新房,非合肥市户籍且无房者买房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合肥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这也意味着,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先在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以下简称:商品房管理科)进行查验。

   对于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查询方面,查询对象为:凡购买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市区户籍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核验原件,收缴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查询流程上,需要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申请居民家庭住房限购查询,并如实准确填写《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供材料进行初核,并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开发企业至商品房管理科代办限购查询;商品房管理科核查购房资格材料。(原件核验后由开发企业当场领回)。后,商品房管理科进行相关查询,符合购房条件的,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购房人联加盖限购查询专用章后,作为购买商品住房的依据。

   二手房查询流程略有不同

   二手房的限购查询,则在流程上有所变化,查询地点也与新建商品房不同。购房人在购买存量住房前申请居民家庭住房限购查询,并如实准确填写《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由经纪机构对购房人提供材料进行初核,并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查询地点方面,过户人若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则由经纪机构至东怡金融大厦网签管理窗口代办限购查询。之后,网签管理窗口核查购房资格材料(原件核验后当场领回)。

   后,网签管理窗口进行相关查询,符合限购条件的,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购房人联加盖限购查询专用章后,作为购买存量住房的依据。

   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如果不符合限购新政后的购买条件却弄虚作假,那将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细则》对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做出了惩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有关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在住房限购查询中弄虚作假的,暂停网上签约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购房人须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住宅限购查询中玩忽职守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出具《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的,也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hou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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