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 个人月均最高缴存额增524元

房天下珠海二手房网  2013-06-27 09:25:00  来源:羊城晚报网络版
[提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今年7月1日起,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由2012年的23945元上调到26565元,照此算出的个人月均最高缴存额也比上年多出524元。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月起从23945元上调到26565元

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相关数据,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今年7月1日起,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由2012年的23945元上调到26565元,照此算出的个人月均缴存额也比上年多出524元。

个人月缴上限增多524元

根据规定,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5313元×5=2656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照此计算,个人月均缴存上限为26565×20%=5313元,比上年的4789元要多出524元,也是去年调幅248元的近两倍。

此外,201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则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超过1912.68元要征个税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确定以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因此,在调整期内,职工要做好自己的缴存计划。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工资标准1550元/月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每月缴存基数超过2012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即5313×3=15939元)、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应按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计征个税。照此计算,单方免税缴存额为15939元×12%=1912.68元,也比上年提高188.64元,当然超出这个额度的部分就无法免税了。

广州公积金中心将于6至7月开展这轮缴存调整工作。

责任编辑/houqing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